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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3-09-12 13:32

摘要 : 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是信息社会演进的重要趋势,也是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共同建 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推力。在建设数字城市背景下,从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的内涵、特征 和价值入手,分析了我国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的现状、问题和趋势,提出了加快推进地方数字 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评价方法和经验借鉴,为地方政府加快建设数字城市提供参考。

引言

数字城市是指利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实现城 市空间、城市功能、城市管理和城市服务的数字化转 型,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城市形 态。数字城市赋能政府围绕数据行使城市管理和公共 服务职能[1],同时促进社会以数据为要素创新生产、消 费、交易等经济活动。立足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 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五位一体 ”建设,推动 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是我国建设中国 式数字城市的未来趋势和必然举措。

作为数字城市的推动者、参与者和监管者,地方政 府需要进一步推动治理流程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新旧 动能转换、发展模式创新等。如何用好公共数据要素, 通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动城市社会经济 高质量发展,构建可持续的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一体 化发展局面,成为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共性课题。本 文借鉴既有研究,从现状实践 出发,探讨相关影响启示,旨在为地方政府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建议。

一、概述

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以满足市民 需求和保障公共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数据汇聚、共享、 处理和应用,推动城市政务数据、经济信息互通,实现 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治理,提升城市运行效 率和竞争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有利于实现 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增进民 生福祉,为建成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文 化和数字生态文明一体化发展的数字城市奠定基础。

1.内涵

国内学者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进行 了多方面的探讨。刘淑春[2] 认为,数字政府是促进数 字经济释放其融合发展潜力的关键支撑。徐梦周[3] 等认为,加快要素释放与主体培育、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动态调整与创新公共政策构成了数字政府赋能的关 键环节。翟云[4]认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是数字中国 总纲下我国数字化转型的“一体两翼”。 专家学者认 为,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是指地方政府 运用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数字技术在 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和创新,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 济、社会经济、绿色经济等的深度融合,增强地方经济 的竞争力和创新力,实现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特征

与传统模式相比,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 更重视发展的统筹性、平衡性和先进性。

首先,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统筹管 理地方治理和经济活动。地方政府需建立健全数据治 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政务和经济数据 的汇聚融 合、共享开放及开发利用,促进城市生产生活数据向 城市数字空间汇集 。地方政府通过建设数字城市治 理平 台,充分发挥数字空 间 的数据归集和创新 引擎 作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催 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地方政府应全面提升数字 城 市集 约化建设水平,统 筹推进技术 融合、业务 融 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 门、 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数字政府、数字 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

其次,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动态平衡。一方面,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 局,建设数字政府不仅有助于短期采用扩张性政策拉 动内需,而且有助于长期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要素供 给体系,实现全产业体系稳步发展。另一方面,为深入 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重视数字 经济对地方治理的影响,数字技术的发展使生产效率 大幅度提高,积极健康的经济活动有助于市场自由建 构和供需平衡,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有助于城市数 字空间发展和数字技术进步。

最后,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体现了数字 城市发展的先进形态。Gartner 发布的“数字政府成熟 度 2. 0 模型 ”[5] 从价值焦点、服务模式、平台、生态系 统、领导力、技术重点、关键指标七个维度提出了衡量 数字政府发展五个阶段的不同特征。王振[6]提出从基 础设施、技术群落、投入要素、代表产业、商业模式、组 织模式六个方面对比了“数字经济 1. 0 ”和“数字经济 2. 0 ”的不 同特征。 国 内外学者 的研究成果显示,在 “数字政府 2. 0 ”建设新阶段,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将脱 离低耦合形态,在数字基座、业务模式、社会生态、生产 要素、关键指标方面呈现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 的形态特征( 见表 1) 。其中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 化的政务特征包括 : 追求信息透明、提供中介服务、以 用户为核心,建设服务共创的生态,以数据为引导,聚 焦程序编程接 口 (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 API) 管理,以开放式数据集的数量作为关键指标。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的经济特征包括 : 注重创造消 费价值,采用消费者到企业的模式,以云计算、互联网 为平台,并利用智能终端构建“大平台+ 小前端 ”的组 织模式,以数据为核心要素,注重数据技术应用,以网 络效应作为衡量指标。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 化是数字城市的新发展阶段,地方政府需贯彻公共数 据有序开放、政府社会积极互动、用户价值地位上升等 新发展理念,以此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 价值

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是数字城市综合 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城市数字空间治 理和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推进数字技术与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 ”深 度融合。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有助于 地方政府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空间与物理空间 融合映射为主线,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协同发展, 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效能。首先,地方数字 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内涵,既 能够推动数字技术和应用创新,又能够促进数字资源 协同共享和开发利用,同时实现数字经济建设和数字 公共服务普惠化 ; 其次,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 化发展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阶 段,有助于打造以数据为核心的现代治理体系和生产 要素市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 发展,构建共治共享、以人民为中心的数字社会形态, 并不断突破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性、机制性制约 ; 最后,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契合了国内国 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助于构建地方一 体化在线监管体系,提升数字贸易跨境监管能力,优化 营商环境并释放多元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开放共赢的 数字领域国际合作空间。

二、态势分析

1. 现状

从国际角度来看,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 是大势所趋。根据联合国 2022 年发布的《联合国电子 政务调查报告》[7],全球互联网协议( IP) 流量从 1992 年的每天约 100 GB 增加到 2017 年的 45 TB / s 以上, 2022 年预计达到 150. 7 TB / s 。数字革命给世界各国 及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深远影响,数字经济的崛 起加速了各国及地区数字政府发展,数字政府的完善 保证了各国及地区有效参与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世界 各国及地区都在开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制 订,积极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进程,提高国 家竞争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如表 2 所示。

美国于 2015 年和 2018 年先后发布《网络安全信 息共享法》和《澄清境外数据合法使用法》,加强政府 与数字服务商数据共享和执法合作,允许行政执法机 构调用商业数据并豁免相关企业的法律责任 ; 后通过 《2021 年战略竞争法案》《创新与竞争法案》等一系列 竞争性法案,加大对科技研发和产业支持的投入,并限 制和打压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数字技术和经济发展 ; 目 前美国共有 46 个州政府建立 了开放数据 门户 网站,16 个州的立法机构制订了行政数据开放相关法律[8], 仅美国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已汇集 24 万个数据集,涵盖 气候、教育、健康、交通等 21 个主题领域,社会企业和 商业机构能够便捷地获取政府数据 。

欧盟委员会于 2015 年发布《单一数字市场战略》, 通过成立欧洲云计算联盟、简化增值税规则、制订通用 数据 保 护 条 例 (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 等措施,整合各成 员 国数字市场相关政策规 则 ; 后于 2020 年发布《2030 年数字指南针 : 数字十年 的欧洲之路》,在数字化教育与人才建设、数字基础设 施、企业 数字化和 公共服 务数字化四个方面,提 出 2030 年实现欧盟数字主权的数字化转型; 又于 2022 年 通过《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鼓励各成员国共 享政府、企业、公众非个人数据,以政策手段保障各成员国数字经济安全发展。

英国于 2012 年颁布《政府数字化战略》,通过提供 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整合政务网站、促进数字包容等 措施,改善政府与公民、企业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 ; 后于 2019 年发布新版《数字服务标准》,英国政府数字 服务小组从制定统一数字服务、使用通用组件、开放源 代码并回馈社会贡献等 14 个方面,完成从“服务数字 化 ”到“数字服务化 ”的转变 ; 又于 2022 年发布《英国 数字战略》,旨在通过数字基础、知识产权、数字人才、 数字融资、高效应用、国际地位 6 个领域推动数字化转型,建立更具包容性、竞争力和创新性的数字经济。

日本于 2016 年开始推广“个人编号卡”,具备身份 证明、网上办理行政手续、线上商 品和服务购买等功 能,可以此为官方认证申办行政手续或开展数字交易 ; 后于 2020 年通过《数字改革关联法》等 6 部法案,通过 设立“数字厅 ”推动日本国内行政改革,提升政府数字 化水平,用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产业外移等经济问题 ; 并于 2021 年制定《综合数据战略》,在数据生态架构、 数据信任体系、数据跨境规则和数据治理体系四个方 面完善数据全生命周期制度,提出了日本数字化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我国在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数字 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战略规划,出台了《全国一 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关于加强数字政府 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 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政策措施,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 法律法规,在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上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在地方层面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推动地方数 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进程。张克[10] 认为,当前地 方数字治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和具体职责主要包含数字 政府建设引领、数字经济发展驱动、数据综合治理三种 类型。据各地方政府 网站公开信 息,截至 2023 年 6 月,我国 30 个省市区已设立地方大数据局的省级地方 政府公开信息,目前有 15 个省市区采取由政府信息化 部门主管,6 个省市区采取由经济管理部门主管,9 个 省市区采取由地方政府作为直属机构直接领导。 由此 可见,我国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包含政务 型、经济型和综合型三种发展类型。地方数字政府、数 字经济一体化发展路径的选择,受地方数字技术创新 能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 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等多个层面和领域 的 因素所制 约。综上所述,我国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正处于整体协同、局部创新的发展进程中。

2.存在的问题

在数字城市建设过程中,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 中央与地方、国内与国际的关系,是有效推动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首先,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做到公平与效率的 有机结合。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出发,经济是政 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延伸至数字城市 领域,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同样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 者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数字政府建设是 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工程,也是引领驱动数字经济

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通过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规范有序的市场监管、安全可 靠的数据资源等,能够为数字经济提供良好的制度环 境和基础支撑。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发展是推动数字 政府建设和创新的重要动力,通过提供先进的技术手 段、丰富的应用场景、多元的参与主体等,为数字政府 创新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社会需求,同时防范化解市场机制失灵等风险。

其次,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做到职权与责任的 精准匹配。 自 1994 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地方政府除 广东、浙江等经济大省外,地方政府信息化建设更多依 赖于中央垂管系统,数据管辖权集中在中央政府。在 中央政府层面,根据《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 业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等文件精神,中央负责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 统一支撑,地方负责组织实施、自主创新、协同联动、分 类推进,然而部分垂管部委尚欠缺相关具体实施方案。 在地方政府层面,各地也在积极探索数字政府、数字经 济一体化发展的模式和路径,“一网通办”“一件事一 次办”“跨省通办 ”等优秀案例不断涌现,在数字空间 中涉及治理、民生、产业等领域的管辖范围和服务模式 上仍需创新实践,需要严谨的权责分配促进地方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协同发展。

最后,在国内与国际的关系上做到安全与发展统 筹兼顾。数字城市作为一种大型信息模型赋能体系, 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获取 立体感知数据,并推动实体城市高效运行的城市级数 据系统。数字城市的运行涉及到政府、城市企业、居民 等多方利益主体的数据权益和隐私保护,关乎国家安 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城市数据的所有权、控制权、 管辖权、使用权都是国家数据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国内运营所 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储存在国内,然 而相应的数据行政监管与数据执法权力却相对分散, 导致在防止数据资源流失、滥用的同时,难以保证数据 资源的有效利用及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美国、欧盟、英国、日本等国家及地区的数据保护政策法规和网络安全环境与我国存在差异,使我国在与日本、澳大利亚 等 11 国开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合 作谈判时,以及与新加坡、智利、新西兰开展《数字经济 伙伴关系协定》合作前,公共数据开放与数据跨境流动等问题成为谈判的主要阻碍。

3.趋势研判

随着国家和地方对数字城市相关顶层规划和制度 措施逐步完善,政务与经济领域 的技术融合、数据融 合、业务融合成为新发展方向,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有望迎来新一轮快速发展。

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成为促进地方数字政府、数 字经济一体化融合的加速器。张蕴洁[11] 等认为,相较 美国、欧盟,我国在数字应用领域具备优势,在数字基 础领域呈现均势,在数字能力领域存在不足。我国地 方数字城市建设坚持底线思维,采用成熟技术,整体技 术路线偏应用驱动型,技术资源优先需求侧配置。政 府内控、机器视觉、电子印章、语义搜索、机器学习等数 字技术得到普及,智能预测、接口开发、虚拟助手、隐私 设计、智能文档处理等数字技术成为未来方向。各地 方政府也积极与企业数字平台开展合作,构建平台型 政府,增加政务服务覆盖人群,提升经济运行监测精 度,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科学决策。可以预见,数 字应用仍将是地方数字城市建设运营的主流技术,以 问题为导向的数字应用有助于快速整合城市政务、经 济业务,同时以需求为牵引,培育供给侧数字能力,逐步弥补结构性短板,构建地方数字城市新发展格局。

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成为提升地方数字政府、数 字经济一体化水平的突破口。我国城市信息化基础设 施和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导,数字城 市在提供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生 态保护、政府运行等数字公共服务的同时,能够汇集沉 淀海量的人、事、物数据,形成地方性公共数据资源。 数据资源经确权分离后,一部分转入地方政府治理体 系,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促进地 方治理能力现代化 ; 另一部分面向市场有序开放,通过存量公共数据价值释放,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有望拉动地方经济实现长效增长。 从中长期来看,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紧密结合地方经 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以地方政府公信力为支撑的数 据资源体系,是实现地方数字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数字业务的交叉融合成为提升地方数字政府、数 字经济一体化水平的着力点。 以“城市大脑 ”为中心 的数字城市体系突破传统城市信息化的数据壁垒,多 源异构数据的融合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治理集约化, 全域协同引导科学决策实现数据共治。数据的分级授 权机制将是实现业务融合的重点,根据数据敏感度和 公共影响建立政务数据、经济数据跨领域流通规则,实 现数字城市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业务协同。在资源配 置上,经济运行监测体系能够帮助地方政府实施更精 准的对称型产业政策,进而促进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 级 ; 在收入分配上,数字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能够促进地 方劳动力再生产,同时拉动内需活跃市场,为进一步提 升公共服务水平注入活力 ; 在宏观调控上,数字营商环 境监管能够帮助地方政府实现智能预测,防范化解市 场失灵尤其是金融结构性风险,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 的优化也将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由此可见,建立数据 共享交换、经济运行监测、联合市场监管、一体化公共 服务等地方性基础公共数字平台,实现以数据价值共 享为核心的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业务交叉融合,将成为数字城市进入新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

4.评估体系

对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评估应 包含两个方面的考量 : 一是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的 基础发展水平 ; 二是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程度。

在指标维度方面,参考《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 年) 》中提出的数字中国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评价 数字政府的主要维度包括 : 在线政务服务实名用户情 况 g1 、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g2 、网上政务 服务能力 g3 、党政机关数字化建设感知情况 g4 、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情况 g5 等 ; 用于单独评价数字经济建设的主要维度包括 : 信息通信技术相关产业营业收 入情况 e1 、信息技术项目投资情况 e2 、农业生产信息化 水平 e3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情况 e4 、网上零售交易情况 e5 等。陈亮等认为,数字中国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可 包含五大核心指标、九大主要指标和五个分项指标体 系。从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角度出发,宜从 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的内涵考虑,以《数字中国建设整 体布局规划》等提出的目标为导向,聚焦基础设施、信 息共享、数据开放等核心能力,客观量化数字政府、数 字经济领域交叉融合对彼此发展和对数字城市总体的 价值贡献。据此可选取用于评价数字政府、数字经济 一体化程度的主要维度 : 基础设施整合率 u1、“信息孤 岛 ”打通率 u2 、数据共享开放率 u3 、经济运行覆盖率u4 、跨领域事件处置率 u5 等。

在指标统计方面,可先采用问卷调查法得到指标 基础值,以百分制经过极差标准法、线性比例标准法、 log 函数标准化法等数据标准化处理后得到地方数字 政府指数簇[Igx | x = 1,2,… k](0<Igx ≤100) 和地方数 字经济指数簇[Iey | y = 1,2,… m](0<Iey ≤100) ,再经 过数据标准化处理后得到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 体化率系数簇[Iuz | z = 1,2,… n](0<Iuz ≤1) 。

在评价方法方面,可采用加权平均法得到地方数 字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其中数字政府主要维度对 应权值为 a1 、a2 …ak,数字经济主要维度对应权值为 b 1 、b2 …bm,一体化率主要维度对应权值为 c 1 、c2 …cn, 具体权值数值受数字城市发展总体情况及发展需求影响而波动,不应一概而定。

据此,利用公式( 1) 可以得到地方数字政府发展指数 Ig :

Ig = (Ig1 ×a1 +Ig2 ×a2 +…+Igk ×ak ) / (Ig1 +Ig2 +…+Igk )( 1)

同理,利用公式( 2) 可以得到地方数字经济发展指数 Ie :

Ie = (Ie 1 ×b 1 +Ie2 ×b2 +…+Iem ×bm ) / (Ie 1 +Ie2 +…+Iem )(2)

利用公式( 3) 可以得到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率系数 Iu :

Iu = (Iu1 ×c 1 +Iu2 ×c2 +…+Iun ×cn ) / (Iu1 +Iu2 +…+Iun )(3)

最后,平衡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发展差异化程 度,利用公式(4) 可以得到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

体化发展指数 Ige :Ige = (Ig+Ie) /2×( 1-| Ig-Ie | / (Ig+Ie) ) ×Iu (4)

在评价标准方面,可根据地方数字城市的客观情 况和任务要求制订规范性的指标体系,用于评估地方 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优劣、成熟度等,结合 有效、可持续的干预措施和制度体系,指导促进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

三、 经验借鉴

我国各地积极探索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已形成若干实践经验。

同步建设数字实体城市,完善数据要素流通机制。 河北省雄安新区采取数字城市和实体城市同步建设模 式,具备城市全域数字感知的先天优势,以“一中心四 平台 ”为 数字孪 生 纽 带,汇 聚超过 200 亿 条 城 市 数 据,除高敏感数据外,面向域内经济主体共享开放 算力和数据资源,建立城市区块链操作系统确保数据 要素有序流通。雄安新区践行 了数字新城的发展路 径,其数字先行的战略规划确保了数据要素的高效流 通,规避了困扰多数成熟都市的数字顽疾,确立了区域 数字竞争的城市机制优势,为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铺平了道路。

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 系。浙江省自 2021 年启动实施数字化改革,推行了逐 步深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核心的体系重构和流程再 造,以“V ”字模型为方法论[14],从需求侧出发汇集社 会公众数字愿景,有的放矢地设计数字服务场景,汇聚 政产学研合力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以改革任 务为抓手突破城市数字壁垒。浙江省发挥了顶层设计 的方法论优势,以政府自身变革把握主动,吸纳社会、企业、学术机构参与数字共治,逐步形成面向全社会的数字供需匹配和产业生态建构,探索地方数字政府、数

字经济一体化高效发展路径。

采取管运分离,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广东省 采用“政企合作、管运分离 ”模式,界定并区隔数字广 东的管理者和运营者角色,建设“12345+ N ”的工作体 系,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制度体系和机构设 置,促进数字集约化发展和产研深度融合,形成以“粤 系列 ”平台为代表的众多成果。广东省以稳定的架构 设计激活市场活力,不但聚焦城市治理的法治化保障, 而且提升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因而创造了相对宽 松的国际化数字营商环境,推动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

四、发展建议

地方政府可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历史机遇,洞悉 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律,在推动城市 数字空间生态体系建构演化的同时,采取创新举措化 解城市信 息化 历 史遗 留 问 题,在 此,提 出 四 点 发 展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立足城市物理和 数字两个空间现状,制订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发展 规划和政策措施,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路径,统筹推 进数据资源、技术平台、业务应用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发 展。 同时,完善数字政府、数字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加强数据治理、共享开放、安全保护等方面 的制度建设,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加快技术创新和平台建设。加大对云计算、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应用推广,加强 城市数字生态互补合作,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 争力的数字技术企业和人才,提升本地区的数字技术 创新能力和水平。 同时,打造平台型数字城市支撑体 系,整合现有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的云网数字基 座、数据资源平台、公共支撑平台等,实现数据资源的 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为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支撑。

三是深化业务创新和应用推广。充分利用数据资 源和技术平台,推动数字城市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实现 经济运行、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城市治理等领域创新 实践,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城市经济服务满 意度。 同时,充分利用数据资源和技术平台,推动数字 经济领域创新,培育和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激发 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本地区的经济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四是加强协作联动和示范引领。加强与中央层面 的对接协作,积极参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 设,实现数据资源跨领域共享交换,促进数据依法有序 流动,提高数据价值挖掘和利用效率。 同时,加强与其 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其他地区的数字政府、数字经 济发展经验和做法,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在 全国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结束语

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是我国各地 数字城市建设的题中之义,对于在地方层面系统性地 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 系具有重要意义。在数字城市背景下,数字政府可以 通过提供高效、便捷的本地公共服务,促进地方数字经 济的发展和创新 ; 同时,数字经济也可以为地方数字政 府提供技术支持、数据资源和扩大社会参与,提升地方 数字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地方政府有必要完善组 织、制度、资源保障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充分发 挥数字城市体系的内部协同效应,形成地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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