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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不出这几个瓶颈,做不好政务服务

发布时间:2017-06-12 17:12

自从去年工作报告指出,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后,各地纷纷拿出工作开展计划,但经过一年的实践,大家才发现,做起来并不容易。

“互联网+政务服务”不仅是加上了互联网技术这么简单,而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变革的核心,是组织架构的再造。目前,各地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出现了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模式,在机制上,小的变革更加多,但并没有取得一个明显的效果,因为大家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复杂性。相对于其他组织而言,“互联网+政务服务”会面临更多、更深层次的瓶颈和问题,包括观念瓶颈、机制瓶颈、管理瓶颈等。如果认识这些瓶颈并取得突破,是做好政务服务至关重要的前提。

传统互联网思维的观念瓶颈


从技术层面看,“互联网+”需要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这四种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是“互联网2.0”。但是,现实中不少人的思维依然停留在传统互联网阶段,在认识上存在主体错位、技术决定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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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错位。“互联网+”更体现“用户至上”的思维与逻辑,体现在政务服务中,就是不仅要考虑政府机构自身的诉求,更要考虑政务互联网的对象与主体,即企业、民众的需求。现实中,某些政府公务人员还停留在以”政府为中心“的思维层面,在”互联网+“行动中有意无意地忽略民众的利益和用户体验,出现认识上的主体错位问题。

技术决定论。任何领域的”互联网+“行动都离不开一定的信息技术支撑、电子基础设施的兴建及相关物理网络的连接,据此有人容易产生”重电子、轻政务、基础设施上加大投入,政务服务的品质、民众的满意度就会上升。

这些思维的形成表面上看是偷懒意识在作用,实际上是没能摆脱传统互联网思维的瓶颈。技术的进步不止体现在电子设备运行上的效果,更重要的是技术倒逼制度进行变化。只有在全新的观念和制度下,大数据、物联网才能发挥它们真正的威力。

“条”“块”分离的机制瓶颈


把“互联网+”行动推进至政务服务领域,核心是要实现部门数据共享,提高公共服务获得的便捷度和民众的满意度。但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组织上的变动和科学化的互联互通机制,“条”“块”分割的体质构架影响到部门、机构间的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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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条”“块”信息分割的状态,是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的关键一环。要实现这一点。可以在数据汇聚和联通上着力。一方面,以不同的政府职能为基础,在数据汇聚上做文章,讲可以公平的数据、信息统一到云平台上,避免数据割据和信息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另一方面,在数据联通上做文章,搭建跨区域乃至全国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让数据与信息能跨地域、跨层级流动,从而为提供全声明周期的远程公共服务奠定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保障个体的隐私权,避免信息泄露。

未能与时俱进的管理瓶颈


将“互联网+”引入公共服务领域,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与挑战。但在现实中,相关理念和措施并没有一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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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管理理念上,“全控式”与“放任式”的理念并存。前者过分强调“互联网+”行动的安全与秩序,忽略了“互联网+“跨界、开放、共享的本质特征,让数据趴在旧有的体质、机制下不难被激活,惯的过多、统得过死;后者完全放松规制,对其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挑战与威胁估计不足,从而影响到信息安全防控措施的到位。其次在管理里方式上,一些人习惯运用行政指令方式推进电子政务发展,对新的管理技术手段不熟悉;注重运用人格化权力去做点、忽视面上、部门内或行业上关于”互联网+“行动的顶层设计。这也是造成信息孤岛、数据割据的原因。

再次在管理资源上,政府系统内部缺乏动力在熟悉、掌握新的网络技术和管理技术,体现在管理资源上就是相关技术人才的匮乏。如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过程中,采用PPP的合作模式,即企业建设、运营并拥有云平台以及政府购买服务。这种模式要求政府做一个”精明的买者“,去同企业谈判并监督契约的履行。这就是需要拥有、储存这方面的人才。

要突破这些瓶颈,需在维护信息安全的基础上,把握”互联网+“的本质属性,放管用相结合,特别要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关联分析、交叉挖掘等,提炼、发觉公众需求,打造为民服务的”24小时工作站“;管理方式上,注重引入与”互联网+“思维相一致的管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遵从推进过程中的法制化路径;管理资源上,要整合各方面资源,积极借鉴企业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技术,加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的引进,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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